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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王某第一次婚姻生育了三个子女,三个子女成年后,原配去世,王某再婚,又收养了一个儿子,老两口一直和养子一起生活。
再婚老伴去世后,王某年纪也大了,想着反正财产也带不走,就把房子给了养子,把存款80万平分给了三个亲生子女。
由于房子值一百多万,分给亲子女的存款才几十万,王某担心自己去世后几个孩子之间有什么纠纷,就想到了来公证处做个声明,解释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安排财产。
办证要点
1、了解分配财产的原因及交付情况
2、分配财产是否是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他人欺诈胁迫
3、声明书内容是否真实
4、申办声明书公证是否是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他人欺诈胁迫
5、是否具备办理声明书公证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证员说
王某办理该声明书公证的目的是预防亲生子女与养子之间的纠纷,以及通过声明向所有子女传达自己分配财产的方案及为什么这样分配的原因,避免自己去世后子女之间相互猜忌,希望他们能和睦相处。
基于王某已经对财产分配完毕,且已经履行完交付手续,公证员认为王某的声明内容符合申办声明书公证的要件。
《民法典》赋予公民权利,应当尊重公民对私有财产的处分权,保护公民意思自治原则。
本案例基于公证申请人自愿发表声明书内容,从而做到合法、合理的预防纠纷,达到化解亲人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