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普法】专利侵权纠纷中的保全证据公证

时间:2021-01-04 16:03:02  来源:  点击:0

保全证据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于2017年12月获得“肤X清包装盒”的外观设计专利,此后某科技有限公司经刘某许可独占使用该专利。

今年4月,某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发现,由B公司供应给C公司在某平台销售的产品涉嫌侵害了“肤X清包装盒”的外观设计专利,于是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了B公司和C公司。

申 请 公 证

11月2日,姚某焦急来到公证处,称其为B公司和C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两公司因涉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

姚某认为他的微信朋友圈里有比刘某获得设计专利权更早的外观设计宣传,其不构成侵权。

为了固定微信朋友圈里的证据,特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办 理 公 证

公证员详细了解情况后,一次性告知姚某申请公证所需的材料。

次日,公证员审核后依法为其办理了公证。

知  识  点

1、保全证据公证有以下五种种类:

(一)对书证的保全;

(二)对物证的保全;

(三)对视听资料的保全;

(四)对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的保全;

(五)对行为过程和事实的保全。

2、保全证据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

2、申请人与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3、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

4、与申请保全证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