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公证的办理过程中,如果将全部证明材料扔到当事人身上常常会出现“我妈是我妈”的证明怪圈发生,因此对于存疑材料的再证明,公证员除了借鉴现代通讯、网络技术之外,还要本着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过硬的实战经验,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逐一确认核实,确保办理的每件公证事项真实有效。
部门联动核查
在遇到人员关系较为复杂的案件,人员、存疑证明材料时,往往需要多方协作才能完成取证核查,很多时候,为了尽可能的方便当事人,我处往往是采取联系相关的公证处联动核查、发函给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只有想方设法核实当事人提供的公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才能成功办结了案件,顺利实现财产的流转。
实地走访核查
公证办理中常有过为了核查一份人事资料进行寻找的过程。实地核查,对案件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相关人员、内容信息进行核实调查是公证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份公证文书的完成远不是仅是敲敲字、盖盖章。
譬如说,由于年份问题,一些档案管理挂牌信息改了名字,坐落也位于老旧层叠的居民区中,想要找到得过天桥、找路口、找小区、找标志物,七弯八拐的,连地图也很难准确定位。不仅如此,随着现现代高科技的发展,造假技术越来越成熟,公证员除了要靠自己的办证经验来鉴别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也同样需要实地核查把握准确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