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确保老旧小区改造中的资金安全

时间:2023-03-10 13:47:00  来源:四川公证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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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案情

成都某老旧小区的10户业主经多次协商,终于达成电梯安装协议,与某电梯安装公司签署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下称电梯安装协议),该楼栋2楼到6楼共10户业主根据业主达成的协议将电梯安装款共计43.3万元转款到楼栋楼长王某的银行账户内。

现电梯公司尚未入场开工,王某不幸因病离世,电梯款无法按协议支付给电梯公司,居民代表找到公证处寻求解决方案。

2对事实及材料的审查

相关当事人向公证员提交该楼栋10户业主的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转款凭证、业主代表与电梯公司签署的电梯安装协议、王某的死亡证明、存款凭证。

公证员对王某的法定继承人进行询问,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对该存款系10户业主的“电梯安装款”均予以认可。

3公证方案

01

代为起草协议书,对相关业主身份进行审核,现场见证各方签署协议书。小区9户业主与王某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及电梯安装公司达成协议,对电梯安装款金额及性质予以确认。

02

代为起草提存协议。小区9户业主与王某的继承人及电梯安装公司达成提存协议,约定将上述电梯安装款提存至公证处提存账户,提存协议约定:王某之子小王将继承取得的上述银行存款转账至公证处银行账户。

03

办理继承公证。

王某的父母、配偶均向公证处表示放弃对上述存款的继承权,该存款由王某之子小王继承。

公证员经调查核实王某的家庭婚姻状况后,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公证书上载明:小王到某银行办理领取上述存款的相关事宜并将存款转账至公证处提存账户。

04

小王根据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将电梯安装款直接转账至公证处提存账户。

05

公证处根据电梯安装协议、提存协议的约定及业主代表向公证处提交的《提存款支付确认书》,将电梯安装款转账至电梯安装公司。

公证员说

本案中涉及业主间信托关系、业主与电梯安装公司的合同关系、王某法定继承人的认定及王某继承人与该楼栋其他业主、电梯安装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等多方法律关系。

因我国尚未建立信托登记制度,王某去世后,银行仅认定该存款系王某遗产,导致本案处理相对复杂。

在我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项目。

在老旧小区增设电梯项目中,涉及多户业主电梯安装款项支付问题,建议在相关协议中约定将电梯安装款提存至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账户,以避免因自然人道德风险或自然风险导致款项支付困难、业主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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