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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作为最常见的知识产权客体,正在成为企业越来越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更容易被别人“惦记”。绍兴某知名黄酒企业,运用公证手段保护了商标权益。
绍兴是中国黄酒产业传承发展的核心产区。A企业在当地和业内都有一定的影响力,最近却遭遇了尴尬:他们的一个注册商标,被人以“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原来,被质疑的商标并非用于大规模生产,而是使用于场景特定,仅在绍兴某景区内的黄酒馆所售商品上使用。“虽然这只是我们系列商标中的一个,但如果被撤销了,不光对企业形象有影响,而且估计该标识很快会被抢注,影响到我们的利益。”
该企业表示,虽然己方可以形成证明材料,但自证效力本来就较低,且企业较高影响力反而产生“反作用”,更降低了可信度。
为破窘境,A企业申请办理公证。公证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前往黄酒馆,对该商标商品的销售现状和现售产品生产日期进行拍照取证。同时,企业代理人购买了被申请撤销商标日期之前生产的黄酒,由公证人员拍照封存。
出具公证书后,该企业取得了“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已经使用”的充分证据。
知识点:
公证机构依法设立,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是具有公信力的中立第三方机构。依据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无须再举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