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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岁的王先生和54岁的李女士是再婚夫妻,二人结婚时,王先生的儿女已成年。婚后李女士花60万把两人租住的房子买了下来,且房产证上只写了李女士的名字。再婚后儿女几乎没有来往,王先生担心将来自己走后儿女上门争房产,商量着与李女士一起去做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将房产约定归李女士个人所有,李女士认为房产证上只有自己的名字没有必要再约定,但后来王先生还是坚持要求做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王先生病逝后,其子女竟然把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继承该房产中属于他父亲所有的份额。最终法院根据李女士出示的夫妻财产协议公证认定该房产属李女士个人所有。再婚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时会出现的疑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