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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宝安公证处办理了深圳市首宗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此后,宝安公证处积极推广“调解+公证”的模式,至今为止,已办理124宗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调解+公证”的模式有效增进当事人的互信,快速化解当事人的纠纷,为全国范围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宝安经验”。
一是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协议公证绿色窗口,为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提供赋强公证窗口式受理服务。专业、灵活、高效、有温度的公证法律服务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15面。
二是充分发挥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顺利履行。人民调解协议在办理赋强公证后出现违约时,无须经过诉讼程序,凭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效提高债权实现的效率,同时也大大提高调解协议的履约率。
三是充分发挥公证化解纠纷的非讼职能作用,实现当事人解决纠纷而不留诉讼记录的愿望。相比法院诉讼,公证的非讼程序更容易被百姓接受,公证的公信力有效打消纠纷当事人不能诚信履约的顾虑,促成调解的成功,避免留下诉讼记录而影响个人的信用。
四是充分发挥公证在纠纷处理程序上的灵活性与便利性。赋强公证启动程序方便快捷,服务形式灵活。宝安公证处为赋强公证业务提供一对一的专人对接服务,公证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就主动介入,根据当事人纠纷案件的实际情况设计公证方案,综合运用公证业务产品包括赋强公证、提存公证、证据保全公证、协议公证、远程委托公证等,为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厂房租赁纠纷、工伤死亡赔偿纠纷等提供服务。帮助当事人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灵活预约办理公证时间,如有需要还能提供上门服务,加班加点受理调解公证案件。受理案件后,从审批到出证时间根据案件复杂性最快做到当天出证、慢则3-5个工作日便可完成公证书的出具。
五是通过公证实践推动“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写入《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宝安公证处的“调解+公证”的模式经过多年的实践,得到了各界的高度认可,在有关部门的推动下,“人民调解+赋强公证”正式写入2022年5月1日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中国公证协会权威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公证债权文书长出了“铁齿钢牙”,更好地发挥了公证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推动了公证机构以非讼方式化解纠纷,进一步完善了强制执行公证制度实施的法律效力,进而更有利于当事人选择非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路径,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