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离婚时房产未处理,出售时分割房款遇难题

时间:2023-08-31 09:35:34  来源:南京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近日,南京公证处河西分部办理了一例离异夫妇分割售房款的提存公证,有力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王先生和张女士于2022年6月8日在建邺区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时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就子女抚养和鼓楼区一处学区房归属进行了约定,双方在建邺区尚有一套房屋未办理产权证,离婚时未进行分割。

去年底,张女士办理了建邺区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张女士一个人名下。今年房市回暖,张女士想将建邺区的房屋出售,王先生考虑到房屋已经交付,一直空置,有合适的买家也可以出售。他们就着手找到中介公司,将房屋挂牌出售。在多方的努力下,仅半个月就有买家表示想要购买登记在张女士名下的这套房屋,并很快支付了定金,并约定办理过户登记当天全额支付房款620万元。

张女士和王先生的顾虑是,双方已经登记离婚,如果620万全部打到张女士账户,张女士不配合,会增加王先生的风险。买家认为房产证上只有张女士的名字,也不愿意将房款分别打到张女士和王先生的账户。为此,公证员建议双方就售房款办理提存公证,买家将房款打到公证处的提存账户,待完成房屋过户手续以后,再按照提存协议的约定分配售房款。王先生和张女士对公证员的建议表示非常认同。

张女士和王先生共同在公证处签署了《提存协议》,买家将房款打入公证处提存账户。登记过户第二天,公证处依据协议约定将房款分割打入王先生和张女士各自账户。王先生和张女士对南京公证处公证员表示感谢,十分认可公证员的专业服务能力。

公证员点评

为更好地解决房产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信任问题,保障交易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业主之间、业主与买家之间协商,由买家将售房款部分或者全部汇入公证处提存账户,待条件成就时,公证处再依据协议约定,对售房款进行分配。另外,对于卖方为离异夫妇的,若双方欲出售离婚时未分割的房产,双方可共同到公证处签署《离婚协议书补充约定》,先就上述房产进行分割,再出售。

公证制度作为国家预防性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服务性、法律性与综合性。公证参与房产交易流程,不仅创新了公证服务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时不断探索以更高质量、更丰富的公证手段应对房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需求与变化,使公证服务更加契合社会需求。

156559677695830900

栏目列表

相关内容

-公证-公证赋能金融纠纷化解——汉唐公证处与陕西证券期货业协会达成战略合作

-公证-服务融入网格 公证守护民心——玄武公证处参加社区政法网格员联席会议

-公证-保全证据公证为工程建设纠纷按下“暂停键” 助力企业锁定风险、保障工期、维护公平

-公证-公证服务纾困解难 优化营商彰显担当——天水市公证处成功解决了一家企业变更登记难题

-公证-外籍华人跨国卖房不用愁!委托公证让房产处置更安心

-公证-提质增效谱新篇 专业精进促发展丨温州市公证行业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成功举办

-公证-破解行政文书“送达难题”!天涯区携手凤凰公证处打造集约化送达平台

-公证-华东政法学子走进张江公证处:一场理论与实践的“双向奔赴”

-公证-2025年全市公证人员业务培训班顺利举办

-公证-济南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济南市齐鲁公证处成功举办“聚焦带押带封过户”主题法律服务交流活动

热点内容

-公证-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定性为非法人组织...

-公证-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在职工去世...

-公证-银行保管箱遗物,如何继承?

-公证-《底线》闺蜜男友杀人案:社会、公...

-司法鉴定-法定“四大类”鉴定之外还能不...

-公证-“抖音”遭遇诽谤,保全证据公证来...

-公证-@港澳台同胞,你要的无犯罪记录公...

-公证-支付宝、微信账户余额如何办理继承...

-公证-今年起,夫妻对这类房产约定,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