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问题:甲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甲已故,其继承人来办继承公证,经查询工商的底档,该独资企业的财产为甲以个人财产出资。
请问:对于甲在该企业的财产,办理继承公证是按夫妻共有财产还是甲的个人财产来办理?
解答: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认定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明文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该个人独资企业系以甲个人财产投资,在其配偶无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可以按个人财产办理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