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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锡山区某电动车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张某来到我处,称其承租了安镇某工业园区的一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但一场大火将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等全部烧毁,部分厂房有坍塌的情况。所幸火势很快就被赶来的救援队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却给经营者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据粗略估计,火灾造成的损失高达五六百万。经相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认定为厂房旁的一处管道改设引起,为此该企业准备向出租方索赔。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建议可以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记录现场情况,固定相关证据。公证人员在认真审查完相关证明材料,并和张某充分沟通案情后,决定为其开启公证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优先受理和优先出证等便民利民措施。
为同时间赛跑,公证人员在烈日下不停地行走在被大火浓烟熏染过,即使已经过了几天但仍有刺鼻浓烟味的失火现场,面对火烧过的外墙、高温振碎的玻璃、坍塌的构筑物等随时都有掉落危险的困难情境,仍坚持不放过一个细节,对现场情况逐一进行拍摄记录,最终顺利完成保全证据公证工作,为后续环节留存固定了真实宝贵的第一手资料,为张某的火灾索赔、涉诉提供有力证据支持。
此次火灾受灾现场证据保全公证,不仅解决了相关证据容易灭失的举证难问题,为受灾企业在今后维权的过程中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材料,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公证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为有效整合社会司法资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进一步坚定了我处执业为民、惠民利企的发展目标,力争以更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为锡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