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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不但有许多历史悠久的古建筑,也有众多见证改革开放后南京蓬勃发展的“80、90后”小区楼盘。
老旧小区存在一个共性问题,缺乏物业维修基金,难以维护大楼及附属设施,部分业主又长期不续缴怎么办?
近日,玄武法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采用“人民调解+特邀调解”的联合调解方式,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快速解纷通道,顺利解决了南京市首家业委会因维修基金续缴引发的纠纷,充分发挥了“非诉+公证”的叠加效应。
某大楼业委会于1997年成立是南京市成立的首批业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楼维护成本不断增加,早期缴纳的维修基金基本消耗殆尽。因此,该业委会于2012年通过业主续缴维修基金的方案,约3/4的业主陆续续缴了维修基金,但仍有1/4的业主直到今年尚未续缴。
在此期间,大楼业委会因修缮需要几次申请使用续缴的维修资金,但因续缴维修基金依然不足导致出现分摊业委会账户现金(大楼公共收益)的情况。
●业委会认为
正是因为部分业主迟迟不续缴维修基金,导致业委会在维修基金不足的情况下用公共收益垫付维修费用,除了要求该部分业主续缴近十年拖欠的维修基金及利息外,还要求部分业主承担业委会垫付的资金成本及利息。
●被诉的业主则认为
业委会通过的续缴维修基金方案程序违规在先,后续也未充分告知业主维修情况,所以续缴维修基金及负担占用的资金成本和利息诉求不合理。
接到该批量案件后,玄武法院贯彻诉源治理理念,委派驻院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并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调解效率,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邀请见证了业委会成立、熟悉情况的南京公证处作为协助调解的特邀调解组织参与调解。
南京公证处驻院调解员先从业委会尽责维修大楼设施及维护全体业主利益角度出发,与被告业主沟通,告知他们大楼的正常运转有益于每一位业主,业委会动用维修基金也并非是为了满足业委会利益,“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考虑到有些业主是通过租户间接了解大楼修缮情况,调解员带领相关业主到大楼进行了实地走访,也让业委会提供了近些年维修的方案与支出明细,让业主知晓“钱花到实处”;
针对业主提出业委会主张利息不合理的反馈,调解员也对业委会开展工作,分析诉讼的目的是为了让业主尽快补齐维修基金及占用的公共收益,是以“全体业主利益为重”。
通过分别做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公证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业主们同意支付应当续缴的维修基金及利息,业委会同意下调资金占用利息的主张金额,双方就此达成一致。
上述案件是玄武法院和南京公证处
积极拓宽案件调解范围、合作解纷的一个缩影
●2022年9月,玄武法院与南京公证处进一步深化合作机制,南京公证处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并指派公证员驻玄武法院开展继承纠纷、共有纠纷及以公证书作为主要证据的侵权纠纷等特定类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法院委派公证处的案件累计办结58件,通过公证调解,其中近35%的案件在诉前化解,有6件案件的当事人最终选择撤诉并通过公证处出具公证文书解决争议,有1件案件当事人特意送锦旗至法院,表扬玄武法院与南京公证处通力合作的解纷模式。
“公证特邀调解”是玄武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又一探索。通过充分发挥高素质公证调解员的调解职能,利用公证协议赋强、公证提存、公证代办登记等多种公证机制工具助力解纷,玄武法院丰富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和手段。下一步,玄武法院将探索更大范围、更深领域、更高层次上实现公证职能与法院调解、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机衔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