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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办?去哪办?公证处告诉你继承公证怎么办
公证管辖?亲自办理or委托办理?
继承公证往往涉及人员众多、财产分布不集中,在办理继承公证的过程中,当事人通常难以理解“公证管辖”、“不动产所在地”以及可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公证事项等专业法律术语。
继承公证中,哪些公证事项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哪些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如果继承人与需要继承的财产不在同一地点,什么情况必须到财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什么情况则可以在自己就近的公证处办理呢?
情景一
王老大与王小二是两兄弟,王小二住在老家,王老大外出务工。父母过世后,兄弟俩商量决定父母在老家的房子由王老大继承,王小二愿意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但两兄弟都因为工作繁忙,不方便亲自到老家公证处办理公证。
咨询了公证员后,却被告知不继承房子的王小二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继承房子的王老大却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继承公证,王小二表示难以理解。
公证解答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与继承公证往往同时出现,当存在多个继承人且继承人之间达成一致由其中一个或部分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不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便需要作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处作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声明。
这是因为声明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无需经其他人同意,作出即生效,所以办理公证时公证员需要探知声明人的真意,如果声明人委托其他人代替自己来公证处作出声明,公证员则无法对声明人“望闻问切”,不能确定放弃继承权是否是声明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便无法对此予以证明。
而办理继承公证则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虽然继承公证更为复杂,但根据相关规定却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然,委托行为一般也需经公证)。如果需要继承的房产在外地而继承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回到房产所在地办理继承公证,便可以到就近公证处办理一个委托继承的公证,委托自己信赖的亲朋好友代为到房产所在地办理继承公证。
情景二
李小明是在校初中生,常年住校,父亲过世后,遗产由母亲和李小明共同继承,但是李小明由于学业紧张,不便请假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其母亲打电话到盐田公证处咨询此事。
公证解答
如果继承人是未成年人,也可以不用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因为未成年继承人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由该未成年继承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但需要提供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情景三
刘大明长期住在深圳,现在需要继承父亲名下位于老家的一套房产、在老家买的一辆汽车、位于深圳的一套房产以及银行存款,刘大明打电话到盐田公证处咨询如何继承。
公证解答
法条解释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法对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作出了特殊的管辖规定,但是有关动产的公证则没有进行相应的特殊规定。
刘大明可以在盐田公证处办理其父亲位于深圳的房产的继承公证,汽车虽然是在老家买的,但是汽车属于动产,可以与银行存款一起在盐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但是其父亲生前拥有的位于老家的房产,则必须到老家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总结
继承公证是一项综合复杂的公证事项,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涉及专业法律知识,当您在生活中遇到对继承的疑问时,欢迎来盐田公证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