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如何正确接受遗赠?或许公证可以帮到你

时间:2023-11-20 16:13:55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石城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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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遗赠人到底应该怎样表示接受遗赠

案例

江爷爷和苏奶奶育有一儿两女,小江是老两口的孙子,小江年幼时父母离异,小江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长大,爷爷奶奶对小孙子也格外宠爱,很早就立下遗嘱将名下唯一的一套房屋给小江,老两口说,这样孙子以后结婚成家就有着落了。

前不久,两位老人家相继去世,小江手握遗嘱就等于拿到爷爷奶奶的房产了吗?

小江们,往下看,不懂你就亏大了

什么是遗嘱、遗赠?

遗嘱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如果用遗嘱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做出遗产分配,这属于遗嘱继承范畴。

如果用遗嘱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外的主体做出遗产分配,则属于遗赠范畴。

那么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呢?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女、外孙子女却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

别看江爷爷和苏奶奶如此宠爱孙子,小江在法律上却不是他们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江爷爷和苏奶奶留给小江的遗嘱实质上是遗赠,江爷爷和苏奶奶是遗赠人,小江是受遗赠人。

遗嘱与遗赠是一回事吗?

遗嘱与遗赠虽一字之差,差别却很大。遗赠一般通过遗嘱的方式展现,一份“合格”的遗赠必须满足有效遗嘱应当具备的实质和形式的要件。

受遗赠人基于遗赠人所立有效遗嘱,取得受遗赠权。所以遗嘱是遗赠的载体,遗赠是遗嘱的具体表象。

手握遗赠书等于拿到遗产了吗?

为何要区分遗赠与遗嘱,区别在这里

遗赠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仅凭遗赠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该行为自遗赠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受遗赠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1124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换言之,受遗赠人有选择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权利,但这种处分权被法律赋予了期限限制。

所以手握遗赠书不等于拿到了遗产

受遗赠人到底应该怎样表示接受遗赠呢?

接受遗赠所规定的60天”期限从何时起算?

01如果江爷爷和苏奶奶生前就告知小江遗赠之事,60天起算点则从江爷爷和苏奶奶死亡之日起算。

02如果小江在江爷爷和苏奶奶死亡后,才得知遗赠之事,60天起算点则应当从小江实际知道遗赠之事之日起算。

03当然,小江也不能在爷爷奶奶活着的时候就表示接受遗赠,因为无论遗嘱还是遗赠其生效时间均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小江只能等爷爷奶奶死亡后再表示接受遗赠。

受遗赠人如何正确接受遗赠?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受遗赠人应以何种形式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以及向谁作出该意思表示。

那怎么办好呢,也许公证可以帮到你

1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公证处提出办理接受遗赠公证的申请。

2如果遗产还涉及法定继承,或者受遗赠人因政策、工作等原因不便及时办理接受遗赠的手续,那也可以到公证处先办理声明书公证,声明自己接受遗赠,然后再去和其他继承人协商,或者等到方便的时候再办理接受遗赠的手续。

办公证,以实际行动固定自己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避免错过表示接受遗赠的时间,也免去证明自己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的烦恼。

当然,你还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其他继承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比如,在你“相亲相爱一家人”又或者“花开富贵”的家族群发条微信,广而告之,你要接受遗赠)、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

公证员提醒

遗赠通常涉及到重大财产利益,受遗赠人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被视为放弃接受遗赠而导致利益受损,后悔也来不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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