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对于独生子女来说,在过去,固有的观念就是父母的房子一定是自己的,自己是父母房产的唯一继承人,但是自从2021年《民法典》实施之后,相比之前的继承法,房产继承相关规则大变样了,即使是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完全继承父母的房子。
作为独生子女的父母,也应当了解这些规定,如果想让家里的财产得到更好的传承,就要了解这些新规定。
第一、公证遗嘱不再优先,立遗嘱的方式更加多样化。
《民法典》新规中不仅删除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还增加了打印、录音录像遗嘱等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打印和录音录像遗嘱需要由两名见证人在场并且签字。而口头遗嘱有效只是存在于危急情况之下,在危急情况解除之后,应当以打印、自书、录音录像等方式来确定遗嘱,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给予子女改过自新的机会,设立了宽恕制度。
《民法典》新规中明确,有虐待、遗弃被继承人行为的,如果能够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并将该继承人纳入继承范围的,并不丧失继承权。
第三,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够顺利继承父母的房子。
在《民法典》新规之下,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够独享父母的房子。这主要存在于以下几种情况。
情况一,父母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是指父母可以与他人或者其他单位签订这样一个抚养协议,在协议中可以明确,他人或者该单位有父母名下房产的继承权,同时也要承担老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情况二,子女不孝顺,父母可以自主决定把房产继承权给他人。
有赡养能力但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财产。新规之后,自然人可以自主决定,把个人财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情况三,新增了“居住权”,如果父母在房产上设立了居住权,子女无法顺利继承房产。
情况四,继子女、养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均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继承编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所谓“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父母立有遗嘱,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尊重遗嘱人对财产的安排。
可以看到,《民法典》新规中对继承相关的法规更加人性化,继承规则“大变样”,与房产相关的权益也明确了,各种条款也在提醒着我们,亲情是非常重要的。赡养老人是一种义务,在财产分割方面,尽到赡养义务更多的继承人,也有权分得更多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