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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工作、留学或者旅游。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当事人会到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
比如出生、亲属关系、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驾驶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签名印鉴属实公证等等。
但是通常这个公证书并不能直接拿到国外使用,而是要先进行认证。这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关于公证、认证
1哪些公证书需要认证?
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涉外公证是公证当事人、所证明的对象或公证书使用地等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涉外因素的公证证明活动。
《公证法》第33条规定:“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认证是在公证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公证是先行行为,认证是后续行为。公证是为了证明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而认证则是为了使文书在域外具有法律效力。
2怎么进行认证?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公证认证的要求和标准不同,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认证程序。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常见的认证方式有领事认证与海牙认证。
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领事认证分为单认证和双认证。
海牙认证,即通过文书签发国的主管机关直接做出附加证明书的方式进行认证。目前,我国已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即“海牙认证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已于2023年11月7日对我国生效。
中国与《公约》缔约国之间的公文书跨境流转将不再需要经过传统的领事认证程序。取而代之的,是基于附加证明书的“一步式”证明新模式。这种新的证明方式要求文书来源国的主管机关签发附加证明书。
除了外交部领事司,广东省级外办、深圳市级外办等部分地方外办也可以签发附加证明书。
怎么知道领事认证需要单认证还是双认证?
单认证
单认证是指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只需在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手续。
双认证
双认证是指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在送国外使用前,既需在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手续,又需在文书接受国驻华使(领)馆办理认证手续。
一般情况下,公证书在《公约》非缔约国使用的,办理领事认证时,应按照该国驻华使领馆和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办理单认证或双认证。
有关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的具体要求请参见中国领事服务网(网址:http://cs.mfa.gov.cn/)相关栏目。
例如,A现在准备出国旅游并需在国外驾驶汽车,旅游目的国家要求A就驾驶证办理公证,并经双认证。
那么,A应该先携带其身份证件及驾驶证原件至公证处办理驾驶证公证,由公证处核实驾驶证并出具相应公证书。
在领取公证书后,A再去外事办办理认证,完成后再由使用国驻华使(领)馆进一步认证。整个流程走下来便是“公证双认证”。
《公约》生效后,公证认证还办不办?
《公约》在我国生效后,我国送往其他124个缔约国使用的公证书无需办理领事认证,取而代之的是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
也就是说,公证还是照常办,但原来的认证流程由“外交部认证+使领馆认证”变成了“附加证明书”。
根据外交部发言人例行记者会的回复意见,加入《公约》以后,办妥一份出国使用的文书,时间会大幅减少,认证费用也会有所下降,缔约国间文书流转手续时间减少约90%。
当然,我国与《公约》非缔约国之间仍沿用传统领事认证程序。
在国际贸易、投资、文化交流等领域,涉外公证书是证明文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如有更多关于涉外公证的问题,欢迎前来盐田公证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