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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诸暨A公司(出租方)与B公司(承租方)的租赁合同已于2022年7月解除,但B公司仍有大型机械设备占用了A公司的厂房,A公司向诸暨市人民法院就与B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并同步申请了财产保全。由于A公司厂房已被政府征迁,需立即腾空,否则无法及时得到拆迁补偿款等款项,故A公司向上虞公证处申请对其厂房中属于B公司的大型机械设备的腾空过程进行保全证据,上虞公证处受理了该公证申请。
处理过程
1、12月14日,公证处工作人员前往A公司厂房进行实地考察,与A公司工作人员以及诸暨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从中了解到此次拆除的设备占地面积大,价值高,结构复杂,整个腾空过程主要分为拆除和搬离两大部分,大概需15天,为此,上虞公证处制定了详细周密的保全方案。
2、12月15日,上虞公证处派出由两名公证员和四名公证员助理组成的保全队伍,开始对A公司厂房中大型设备的拆除及搬离过程进行保全。在设备拆除前,通过无人机航拍,工作人员实地拍摄等方式,对该设备拆除前的现状进行了保全。拆除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关键部分的拆除过程进行重点记录,对拆卸下来的设备零部件进行标记,不定时对拆除现场进行拍摄记录,与现场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以了解拆除进度及下一步计划。搬离过程中,工作人员对设备零部件存放的仓库,设备零部件装车、卸车的过程进行重点拍摄记录,确保零部件存放得当。在设备拆除后,再次对厂房进行现状保全,并在A公司负责人的指引下,对存放在仓库中的设备零部件进行拍摄记录,确保无遗漏。
3、至12月30日,历经十五天,该大型设备的全部腾空工作完成。同时,A公司厂房的腾空工作也顺利通过了政府的验收。
公证职能
本次案例通过公证处作为第三方独立机构介入参与腾空过程的保全证据,最大程度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巧妙破解了因承租方不配合导致出租方无法及时收回出租物的困局,使出租方顺利通过政府的拆迁验收,及时得到拆迁补偿款和奖励金等,减少了当事人的资金损失,同时也为后续可能发生的纠纷保留了证据,充分发挥了公证的预防纠纷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