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临沂市在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介绍公证改革经验

时间:2021-11-10 09:42:55  来源:临沂市司法局  点击:0

司法培训咨询网:11月8日,山东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推进会在济南召开,临沂市司法局以《主动作为 激发活力 以体制改革推动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了典型发言。

主动作为 激发活力

以体制改革推动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

临沂市司法局着眼激发公证活力、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创新发展,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全市13家公证机构全部改为事业体制公证处,实行备案制,不再纳入机构编制、人事和财务预算管理,不再核定事业编制,仅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后,全市公证业务办理连续多年居全省首位,2020年,办理公证业务152101件、执业公证员人均办理1603件,比改革前分别增22%、26%。

一、主动靠拢、积极作为,全力争取重视支持

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坚实保证。市司法局把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审定改革方案、调度工作进展;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上级决策部署、临沂市改革进展,争取重视和支持。时任临沂市委书记王玉君同志对公证改革作出重要指示,指引改革方向、明确改革路径。各县(区)司法局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编制、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支持,协调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工作。

二、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全力破除体制藩篱

(一)创新管理机制,提高运行效能。紧紧围绕增强公证发展活力为主线,在主任选聘、公证处内部运行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创新。通过公证处推选、主管司法局核准的方式确定公证处负责人,主持公证处全面工作,全市13家公证处主任、副主任,全部从具有多年执业经历、熟悉公证业务的执业公证员中产生,克服了以往由组织人事部门任命、不具有公证员资格、不懂业务的弊端。健全公证机构法人财产、人员聘用、公证质量管理、岗位目标责任、主办公证员负责、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制度,依法独立决策,自主办理公证业务并承担责任,确保其独立法人地位,提高了公证机构的整体运行效能。

(二)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现有公证机构原核定的事业编制,实行“总量锁定、只出不进、逐步收回”,同时给予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和自主权,由其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主招聘,聘用配额报主管司法局批准,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公证事业发展的“案多人少”的矛盾。市沂蒙公证处由改制之初4名公证员,增长至目前的12名,形成了新老交替、以老带新的人员结构,为公证事业的发展积累了深厚的人力资本。

(三)创新激励机制,激发工作热情。建立健全符合公证机构公益属性和社会功能,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要求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11家公证机构经主管司法局党组同意,制订了绩效考核细则,将工作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公证人员的工作热情,兰山公证处8名事业编制公证员,在改制过程中全部主动放弃事业身份,彰显了对公证事业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改制后,公证人员服务意识更强、服务态度更优、服务方式更活,业务办理实行马上办、立即办,办证时限由半个月缩短到复杂事项10天内办结、简单事项当天出证。

三、拓展领域、主动服务,全力促进业务发展

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容缺受理等工作机制,改变原先坐等办证的服务模式,各公证处主动延伸服务,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加强与法院及金融机构的联系,积极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带活公证业务,目前共办理司法辅助业务1500余件。充分发挥临沂市金融公证业务底子好、业务精的优势,持续强化金融公证业务特色,充分发挥了强制执行公证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作用,2020年,全市办理金融公证113215件,占全市公证业务总量的74.4%,有效促进了全市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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