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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江阴市司法局(江阴市公证处)与江阴市人民法院联合组织举办了案款“类提存”公证合作签约仪式。江阴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晓燕,江阴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江,江阴市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审委会委员章见良,江阴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巍等出席签约仪式。
仪式上,江阴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晓燕发表讲话,强调法院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执行案款发放是执行工作的“最后一道环节”,通过介绍执行案款管理的难点、痛点及堵点阐述本次创新项目落地的背景,并提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江阴法院将以此为契机重点在深化联动协作,同向发力促模式高效运转;深化监督管理,规范透明促提存安全准确;深化改革创新,先试先行促效能巩固拓展这三个方面接续发力,进一步推动“执行+公证”深度融合,确保案款提存新模式取得实效。
江阴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江介绍了近年来江阴市司法局各项创新争优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一系列成效,并就案款“类提存”公证项目表示:这是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并联合银行间共同建立“司法+公证+金融”的业务融合新模式,是打造三方联动“强配合”、 三环推动“强落实”、 三维监督“强规范”效果的有益尝试和优秀范本,是江阴市司法局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优化营商环境”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接下去各方间将通过畅通联络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全流程信息化流转和开设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切实保障执行案款“类提存”流程的安全、准确、高效,从而有效地、创新性地解决原有制度下法院执行案款因特殊原因处理难的问题,助力提高法院的执行效率和执行质效。
江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峥莉详细解读了案款“类提存”公证的实施意见;江阴市公证处党支部书记、负责人蒋颜介绍了案款“类提存”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具体流程操作等内容。
仪式上,由江阴市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审委会委员章见良和江阴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巍代表双方共同签署《江阴市人民法院、江阴市司法局 建立案款“类提存”公证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接下去,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市公证处也将不断扩展、加强和推进公证服务在法院其他各类案件、各个环节司法辅助事务中的作用,不断探索建立公证参与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事务的新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同时,护航法治澄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