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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公证员您好!我是王某某,我老婆要带儿子去欧洲玩,说是落地法国,要办一个出生证和不同行父母的声明书公证。
:您好!王先生,您确定是办出生证公证?还是出生公证?
王先生:我老婆就给我一张小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那我应该办的是什么?
:先生,是这样的,出生公证和出生证公证,一个是实体公证,一个是非实体公证……
王先生:啊?这我哪里搞得懂,我分不清楚呀!这可怎么办?
:那您要不先打电话和您老婆或旅行社工作人员确认一下,到底需要办理哪项公证吧。
看到这里,你是否也和这位先生一样,对出生公证和出生证公证云里雾里,傻傻分不清楚?在公证办理过程中,这样的场景经常遇到,特别是在准备暑期旅游的欧洲申根签证时,许多当事人总把出生公证和出生证公证搞混,工作人员一问,就分不清楚了,又怕办错了,纠结好半天。
那么出生公证和出生证公证到底有什么区别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01概念区分
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或监护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自然人在中国境内出生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活动,属于事实类公证。
出生证公证学名是“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或监护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有关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属于证书类公证。其实质是对《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公证。
02公证课堂
首先,虽然出生证公证与出生公证同为证明出生事实,但出生公证为实体公证,最直观的就是在证词中体现为,“兹证明某某某于***年***月***日在***省***市出生,某某某的父亲是**,某某某的母亲是**”。
而出生证公证即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为非实体公证,可以理解为公证机构经核实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放入公证书,同时也会将出生医学证明的对应外文译文放入公证书,其证词体现为“兹证明***医院于***年***月***日签发给某某某的出生证编号为***的《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与前面的复印件相符,原件属实”。
其次,从实践的经验中得出,有这类出生及出生证需求的国家,所涉及的公证用途多是旅游、学习、办绿卡以及长期居住证等。不同国家对公证书的事项要求有所不同,有些适用出生公证,有些适用出生证公证,比如:
◆比利时、德国: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须做出生医学证明公证;199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须做实体公证。
◆墨西哥:不接受实体出生公证,亲属类文书仅接受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
王先生:那怎么知道能不能在本地办,或者应该办出生公证还是出生证公证呢?
:首先,办理出生公证或出生证公证,都要满足两个条件:一、出生事实发生地须在我国境内。我国法律用语中的“境内”是指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之外的领土范围;二、被证明人为自然人,不但包括我国公民,还应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等。
其次,1996年开始全国使用统一制式的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以前出生的则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公证。
另外,关于出生类别的公证,使用地不同,需要办理的公证也不同。例如前往比利时和德国使用的公证书,1996年前出生的须办理实体公证,1996年后出生须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
所以,到底是办理出生公证还是出生证公证不是由公证员决定的,而是根据使用国或使用部门的要求决定的。
大家在办理公证之前,一定要确认清楚是需要办理实体的出生公证,还是非实体的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以免办错类别无法使用,耽误行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