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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非《公约》缔约国的主管机构,如内政、民政、司法等部门,只接受自己国家的外交部和领事机构认证的公证书。如果涉外的公证书只办理了我国的外交部的领事司认证,而没有办理该国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时,经常会遇到不能使用的情况。
因此,在日常受理过程中,建议当事人办理双认证,只有在当事人确定办理单认证可以使用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单认证。
一、什么是单认证?
所谓“单认证”是指我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只需办理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
二、什么是双认证?
所谓“双认证”是指我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