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小知识—什么是保全证据公证

时间:2024-08-07 11:09:29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业达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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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什么是保全证据公证?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

02为什么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1、公证是对某些法律事实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而证据保全是确保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保持其证明力的一种措施。‌这两者共同确保了诉讼的公正和效率。‌通过公证机构保全证据,‌有助于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在一些案件中,‌法院可能会直接认可公证证据,‌从而简化诉讼程序,‌加快案件的处理速度。‌

2、现实生活中,很多证据容易灭失(如电子邮件内容、网络聊天记录、网购过程等电子数据很容易被更新或删除;又如装修或工程建设中发生纠纷,为了不延误工期,很多单位或个人选择更换施工队伍继续施工,但已完成的部分如果不固定下来,很容易被覆盖或灭失,这需要及时把已完成工程现状固定下来),必须通过有效的方法固定下来。

03保全证据公证的范围

一般日常的公证业务中办理较多的为:证人证言、即时通讯记录(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等)、现状(工程项目、农作物、仓储保管、信息公示等)、财产清点记录、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样品市场抽样调查情况、送达行为等。

04保全证据公证所需材料

1、证据保全公证的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一定要具备,申请人需要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件、证明材料;若与申请人无利害关系,则不应受理;

2、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3、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4、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的,应提交物证样品或所有权、使用权证明;

5、需要保存证人证言的,证人应亲自到场,并提交证人身份证明;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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