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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要发表一份未婚声明,我身在国外,我委托老家父母代办可以吗?
A:发表未婚声明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Q:我的父亲刚刚去世,生前在老家留有一套房子,现由我的母亲继承,我想委托他人代我到场表示放弃继承,可以吗?
A: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表达,不可委托他人,但可以在我处申办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事项大致分为三类: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如遗嘱、委托、声明、保证、承诺;
二、与人身有密切关系,如生存状况、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
三、涉及财产的处分,需要了解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如赠与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那么,为什么有的公证不能代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此外,在《公证程序规则》中,第十一条虽然也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