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老人过世前,在5个子女前立下口头遗嘱,有效吗?

时间:2021-06-11 09:43:32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老人过世了

临终前在子女面前

立下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一起来看一则案例

案情回顾

老人林某有8个子女,2男6女。一辈子省吃俭用的她,最后留下了3万余元的存款。去年11月,林某突发疾病入院治疗,在被推进手术室前,她对当时陪在身边的大儿子和4个女儿说,自己留下的存款,就交给大儿子未成年的孩子,也就是林某的孙子。

大约1个月后,林某去世,大儿子罗某甲按照她的口头遗嘱,将林某的银行存款取出保管。但在举办完葬礼后,林某的2个儿子因母亲的遗产归属起了纠纷。大儿子罗某甲认为,按照母亲的遗愿,所有遗产均归属自己的儿子;但小儿子罗某乙因母亲立遗嘱时并不在场,认为并无口头遗嘱一说,哥哥拿走全部遗产是无视自己的继承权利。双方争执不下,小儿子一气之下,将哥哥告上了法庭。

法院立案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始终未果。承办法官也走访了林某的6个女儿,其中2个放弃了继承权,4个同意作为第三人参与该案诉讼。

审理过程中,法官对口头遗嘱的效力作了审查,最终认定:当事人林某作出口头遗嘱时,仅有其5名子女在场,在场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见证人资格,案涉口头遗嘱无效。林某留下的银行存款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原、被告及第三人均表示服判。

说法时刻

根据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第11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等方式设立遗嘱。

栏目列表

相关内容

-遗产管理人-丈夫遗产该前妻继承,还是二婚妻子继承?上海发生一起遗产争夺案

-遗产管理人-老人的遗产被儿子控制,有代位继承权的外孙要求担任遗产管理人会得到法院支持吗?

-公证-名字多一“点”,遗产难继承?这个公证处,安排!

-公证-区块链技术驱动苏州公证驶入发展“快车道” “链”接全域打造科技公证应用新高地

-公证-烟台市举办2021年度公证业务培训班

-公证-市司法局 市公证协会举办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公证业务培训班

-公证-劳动争议中的证据保全公证

-公证-河南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一般证明性公证事项“全豫通办”

-公证-中国驻开普敦总领馆顺利完成第二次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

-公证-广州公证处今年办理涉侨公证近2万件,为侨胞提供贴心服务

热点内容

-公证-刘女士处理亡母存款,却被要求提供...

-民法典-《民法典》:4种财产不能继承(...

-公证-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定性为非法人组织...

-公证-当“公证遗嘱”遇上“自书遗嘱”,...

-公证-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

-司法-“房子归你,但你也住不了”!首例...

-公证-被继承人的公证遗嘱是否被其签订拆...

-公证-上海徐汇:探索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

-公证-骑手与平台起争议,鹭江公证调解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