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外籍子女暂时无法继承遗产怎么办?“提存公证”守护遗产防纠纷

时间:2021-06-18 09:22:53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近年来,随着留学、移民、跨国婚姻越来越多,子女申请加入了外国国籍,父母仍然是中国籍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一家人虽有血缘关系,但是国籍不同,有时也会出点小问题,比如子女赡养、财产继承等问题……近日,天一公证处办理了一起涉及外籍人士的继承公证,对该外籍人士可继承的遗产份额进行了提存,有效解决了他在遗产继承过程中的问题。

大儿子定居国外 继承遗产遇难题

唐先生的妻子去年三月病故,名下有4个开户行共30个银行账号,遗产金额20余万元,但要取出这笔钱却遇到了麻烦。原来,同时作为合法继承人的大儿子已于2006年加入加拿大国籍,且常年工作定居在加拿大,而要取出这笔遗产需要大儿子作出表态并对其表态作出公证。因国外疫情严重,唐先生的大儿子无法回国,且加拿大当地的公证机构及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也暂停办理相关公证认证手续,导致整个继承手续无法正常进行,已经耽搁了一年多。现在唐先生急需用钱,于是咨询天一公证处,希望能够能帮助他解决继承难题。

办理提存公证 既护权益又防纠纷

天一公证处在了解唐先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后,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鉴于唐先生的大儿子已是外籍人士,没有中国居民身份证,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确认,亦无法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办理放弃继承公证。于是,建议唐先生作为申请人先行将大儿子可继承的遗产份额(折合人民币约5万余元)提存至公证处,日后由其大儿子本人领取,在办理提存手续后,再为唐先生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唐先生在公证员的见证下,通过微信视频与其大儿子联系,大儿子明确表示同意此方案,并通过邮件向公证员发送了相关材料。同时,公证员也与银行沟通处理方案,银行表示唐先生将其大儿子的遗产份额提存至公证处后,唐先生可正常提取其妻子的存款。最后,公证员出具了提存公证文书和继承公证文书,帮助唐先生领取其妻子银行存款的问题,同时避免了大儿子无法取得继承款的纠纷,依法保障了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

【公证员说】

提存公证是公证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

提存公证作为一种防控风险,预防纠纷的方式,具有债务清偿和担保的法律效力,适用的领域也非常广泛,譬如商品房交易中的合同履行、继承案件中的遗产分配、夫妻(离异)财产的分割,都可将资金提存于公证处,可以称之为法律领域的“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