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民法典所有权优先抵押权吗

时间:2021-07-09 16:27:30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一、民法典所有权优先抵押权吗

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优先于抵押权。不动产所有人设立抵押权的,抵押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一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动产所有权优先于抵押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栏目列表

相关内容

-公证-公证普法宣传 “典”亮法治化营商环境

-公证-民法典实施以来公证咨询答复汇编007

-遗嘱-“《民法典》继承编之六类遗嘱订立相关问题”专题讲座在盈科广州圆满举行

-民法典-灵武市综合执法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

-公证-公证与“法”同行,“典”亮美好生活——我处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民法典-崇信县司法局柏树司法所积极开展“典润机关”《民法典》专题培训会

-民法典-龙山县司法局石羔司法所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座

-社区矫正-龙潭司法所:集中学习民法典 “典”亮社区矫正人员新生活

-社区矫正-学好用好《民法典》 让法律成为坚强的后盾——香花桥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集中教育活动

-社区矫正-屯堡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民法典》

热点内容

-公证-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定性为非法人组织...

-公证-银行保管箱遗物,如何继承?

-公证-@港澳台同胞,你要的无犯罪记录公...

-公证-《底线》闺蜜男友杀人案:社会、公...

-司法鉴定-法定“四大类”鉴定之外还能不...

-公证-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在职工去世...

-公证-今年起,夫妻对这类房产约定,必须...

-公证-【司法快讯】抖音侵权损名誉,公证...

-公证-抖音平台的侵权行为怎么办?证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