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宿迁市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宋某某追索孙儿抚养费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单位及承办人:
宿迁市宿城区双庄法律服务所 王士清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3日,宋某某抱着孙子小天赐(化名)来到宿迁市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经了解,宋某某的儿子孙某与前妻郭某离婚后不久生了小天赐。孩子患有双侧硬脑膜下积液、化脓性脑膜炎、败血症等疾病。
母亲郭某表示如果父亲孙某不要这个孩子她将准备送养。宋某某看孩子可怜,竭尽全力四处求医,治疗费前后花去二十多万元。
2019年6月,孩子的父母达成协议并经宿豫公证处公证,约定孩子由父亲孙某抚养,母亲郭某支付抚养费,重大疾病由双方共同负担。但郭某从未支付过任何费用,孙某也因不堪经济和心理的双重压力而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孩子后续医疗费和抚养费无着落。
承办人接案后分析认为:孙某是法定监护人,在没有依法变更监护人之前,奶奶宋某某主体不适格,无权代为行使诉讼。如通过诉讼变更监护权,程序复杂耗时长,不利于小天赐及时得到后续治疗。
承办人提出通过公安机关或其他途径找到孙某,让其承担义务以缓解部分经济压力,同时通过非诉讼方式向孩子母亲郭某追索抚养费,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为小天赐提供联动帮助。
在具体实施中,郭某坚称自己有病,无力承担费用;孙某依旧下落不明;公安机关则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未予立案。为尽快破局,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牵头组织法院、公安、妇联、民政等部门召开专题会办会,多部门联动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后法院研究同意暂以孩子为原告,以奶奶作为临时监护人提起抚养费诉讼;公安机关虽无法立案,但会积极配合帮助寻找孙某;区民政部门将小天赐列为低保对象尽快报批。
在申请法院立案时,因无法联系上被告之一孩子父亲孙某,案件再次陷入困局。承办人经过深思熟虑,建议以宋某某的名义提起诉讼,起诉儿子孙某及前儿媳郭某,要求返还垫付孙子的医疗费用。
2020年7月29日,承办人代理宋某某向法院提起返还财产之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查封、冻结被告二人的银行账户、手机微信、支付宝账户款项各10万元。其后,孙某因无法使用款项终于露面。
最终本案经一审判决:二被告因宋某某将小天赐送医治疗而免于支付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属于不当得利,判决孙某向宋某某支付10万元,郭某向宋某某支付9万元。
判决后,“消失”一年多的孙某在承办人的劝慰下,不仅履行了义务,母子俩也冰释前嫌。法律援助中心还推动妇联、医保局和民政部门对该家庭提供救助。
案件点评
本案是法律援助服务弱势儿童的一个典型案件。本案法律关系复杂,存在较大诉讼风险,承办人尝试了诉外调解、诉前法院调解、请求当事人亲属及相关部门协助等方式,做了大量工作。后另辟途径,改变诉讼方式,以孩子监护人为被告提起不当得利之诉,最终破解困局。
与此同时,法律援助机构还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和其他相关组织共同参与扶弱济困,办理低保等,不仅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而且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受援人一家沉重的生活负担,援助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