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替百姓说话、为政府分忧”由县纪委、监委、县融媒体中心共同主办的全媒体直播节目《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本周司法局、集聚区管委会、园林中心走进直播间,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排忧解难。
7月5日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光武;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杨俊民;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彭学领;党组成员 李煜做客直播间。
一、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民事法律援助范围: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8、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9、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事项。
刑事法律援助范围: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5、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二、哪些事项可以办理公证?
答:1、法律行为公证。(1)各种经济合同。如房屋买卖合同、租赁承包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股权、设备、技术转让合同等;(2)各种民事协议。如赠与,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约定,夫妻财产约定、赔偿,民间借款,赡养、故遗赠抚养等协议;(3)收养和解除收养关系;(4)继承;(5)各种单方法律行为。如遗嘱、委托、赠与、声明、承诺等;(6)招标投标:拍卖、抽签、抽奖等特定和不特定多数人参加的现场活动。2、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过。指在法律上具有特殊意义或作用的文件、证书、各种文字材料的总称。公证机构所证明的法律文书主要有:毕业证书、法人营业执照、董事会决议、专利注册证书、商标注册证书、公司章程、各种表格、记录、纪要等。3、有法律意义的客观事实公证。法律事件。出生、死亡、不可抗力的风雹、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空难、海损等意外事故等;其他法律事实。如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学历、经历、职称、身份、未受刑事处分、法人资格、资信情况等;4、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5、证据保全公证。包括对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情况等进行保全。如:通知书邮寄送达证据保全、房屋拆迁证据保全、知识产权侵权证据保全(特别是网上侵权证据保全)、房屋建筑装修质量问题证据保全等。6、提存公证。7、其他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如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监督公证事项的履行和调解处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担任法律顾问等。
三、老人去世后,他的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办理法定继承公证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有: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如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如果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除应提交法定继承公证中1至5项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关遗嘱,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