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东阳的蒋女士为提高儿子记忆力,报名了一个培训班,后因疫情,培训班未在约定时间正常开班,蒋女士于是想让培训机构退款。多次与培训机构沟通后,培训机构同意退款,但是要求蒋女士将培训协议寄回才给退款。谨慎的蒋女士害怕将原件寄回机构后,自己就没有了任何依据,于是来到东阳市公证处要求办理合同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公证员在了解情况后,建议蒋女士办理邮寄送达公证,即对蒋女士将培训协议邮寄给培训机构的行为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届时公证书不仅载明了蒋女士的邮寄行为,也将寄回的合同复印件附在公证书后,明确了邮寄内容。
蒋女士在公证处办理了邮寄送达公证后,再次与培训机构沟通,培训机构及时将培训费退还给了蒋女士。
邮寄送达公证,更强有力地证明了当事人履行发送各类文件的通知义务,由于公证员的身份和职责特点,文书送达的效力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证明。在各类证据保全公证中,由于公证员在证据保全工作中的直接验证和确认,也能够显著提升保全效率。此类公证既可以为给当事人提供真实有力的证据,也便于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及时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维权的一项重要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