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让不孝女无地自容

时间:2020-10-15 15:37:50  来源:  点击:0

【当事人事件】
一位退休老婆婆到我处咨询,她丈夫去世得早,只有一个女儿。高中毕业后开始在亲戚店里打工,后来带了一个男朋友回家,她觉得那个男的不务正业,靠不住,便反对女儿和他交往,没想到女儿因此离家出走,和那个男的住到了一起,几年都没回过家。后来和那个男的结婚了,也没通知过她。这些年女儿和她几乎没有来往,只有需要户口本的时候回来找过她。她年纪越来越大了,身体也不太好,去年在家里摔了一跤,骨折了,都是社区工作人员送她去的医院,女儿全程没有露过面。出院后她不想再一个人住,想去住养老院,并和女儿断绝关系。
【公证过程】
公证员了解到老婆婆配偶去世,在本市也没有兄弟姐妹或其他亲戚,和女儿关系也不好,平时生活上有什么困难,都是找社区帮忙解决。老婆婆每月有三千多元退休金,名下还有一套70平米的老房子,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
公证员为老婆婆设计了“意定监护+遗嘱”的公证方案。
意定监护决定她在世时的养老及医疗:委托社区作为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失能失智的时候代为管理退休金和房产,定期向养老院支付生活费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卖房子治病。
遗嘱决定她去世后的身后事:如果去世后还留有财产,全部捐给社区。
【专业解读】
除了自然人以外,社会组织也可以担任监护人的角色。社区居委会就是很常见的基层居民组织,由社区来担任监护人有很多优势,一,社区熟悉居民情况,能及时了解到被监护人的生活动态,二,社区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更容易被居民理解和支持,也更容易被医疗机构认可,履行监护义务时的阻力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