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2016年李先生去世,遗留一处农村房屋。今年,小李和母亲王阿姨一起到荣昌公证处申请继承李先生的遗产。公证员将亲属关系理清后发现,本案涉及到小李的二叔、三叔和幺姑!
这是为什么呢?
小李惊讶地问:“爷爷奶奶都去世了,爸妈就我一个孩子,我跟妈妈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和爸爸的兄弟姐妹有什么关系?”公证员耐心解释到——此处省略100个字。简单来说,因为奶奶后于父亲死亡,本该由奶奶继承的遗产份额就转由奶奶的继承人继承。并且,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不止配偶和子女,还有父母哦!!!
经过公证员的耐心解释,小李明白了道理,第二天约上两个叔叔和幺姑来公证处办手续,叔叔和姑姑自愿办理了放弃继承,小李和王阿姨办理了共同继承。本以为事情就办好了,没想到,外出核查的结果让事情又出现转折!
荣昌公证处有一支专门负责外出调查核实的队伍,他们拍过墓碑,查过老底(没有没有,就是翻档案啦),走遍荣昌21个街镇,以被继承人为中心上下三代,秉持维护每一位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一个也不落下的原则,一丝不苟!
走访时得知,老李的母亲在原配丈夫去世后与一名罗姓男子再婚,二人没有生育子女,罗姓男子此前也无子女,两人结婚时,只有年纪尚小的小女儿与母亲及罗姓男子共同生活。在收到这条调查结果后,公证员火速联系了王阿姨,王阿姨承认母亲确实再婚,但罗姓男子上个月刚去世。罗姓男子已经去世,转中转,罗姓男子的继承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王阿姨听罢挠头,怎么如此烧脑?
烧脑?公证员无奈的说到“您要是早说实话,至于一而再再而三麻烦大家吗?”
为了解决问题,公证员分别致电小李的二叔、三叔和幺姑,得知,罗姓男子的父母均先于其去世,母亲再婚时只有小妹还未成年,与母亲及继父共同生活。虽然案情逐渐清晰,可仅凭电话核实的信息还不够全面客观,于是专业的外调队伍再次发挥作用。结合走访及当事人陈述,公证员基本认定幺姑跟罗姓男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对罗姓男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公证员立即与小李联系,告诉他如果小姑愿意放弃,房子仍然可以由他和王阿姨共同继承。小李立马联系幺姑说明情况,幺姑说到“早知道这样,当时说了不就好了,又来麻烦!”,嘴上不高兴,但幺姑还是来办了手续。最终案子顺利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