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如何订立一份遗嘱?公证员帮你解难题

时间:2021-09-10 14:29:15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公证员你好,你说我家只有一个孩子,到底还用不用写遗嘱?”“你好,你快帮我看看,我家老人这个录音遗嘱到底有效还是无效?”  2021年9月7日,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公证员郭菲菲来到双山社区,为社区居民讲解了与遗嘱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了公证遗嘱的优势,同时也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中常出现的问题向社区居民进行了讲解。讲解完后,社区居民纷纷围拢过来,向公证员咨询各种法律知识和公证问题,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一位王女士懊悔地说:“要是早咨询公证处就好了!我母亲因为疼爱外孙,留遗嘱把房产给了我儿子,可是母亲去世了半年了,我们觉得不想和家里人说,就什么手续也没办,现在听公证员一说才知道,这是遗赠,按照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可怎么办呢?!”

一位张先生说:“我父母都留的遗嘱,父亲的遗嘱是他自己亲笔写的,但母亲的却是我父亲代写,并且遗嘱上只有母亲一个人的签名,现在听公证员一说,才知道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的不同。”

近期,我处积极推进“公证进社区”活动,社区居民通过公证员通俗易懂的讲解,更加了解了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遗嘱、继承等法律知识,同时也有利于公证行业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