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商业秘密被泄露了怎么办?南京公证处为您支招解惑

时间:2021-11-25 08:57:47  来源:南京公证处订阅号  点击:0

司法培训咨询网:近 日

南京某知名生活用品制销企业A公司到南京公证处咨询业务,向公证员提到了该公司最近的困扰。A公司的产品以其创意性和实用性深受当代年轻人喜欢,市场占有率高,也有不少国外的订单。但负责渠道营销的副主管蔡某离职后,市场上就多出许多“竞品”。A公司了解到市场上有一家B企业,能够精准对标A企业产品,报价一律8折,还承诺提供高额营销宣传费。A公司订单大量流失,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一怒之下把蔡某和B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审查时发现,A公司没有与蔡某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对产品设计也没有申请过专利,对经销商的营业名单没有采取针对性保密措施,产品设计图纸、促销方案、经营策略等经营信息平常都是通过微信往来,蔡某没有入股B企业,也不是企业员工。A公司无法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蔡某、B企业承担侵权责任。

为助力A公司走出这种困境,南京公证处公证员建议A公司免费使用由我处开发的“商业秘密公证保护平台”。

首先

A公司可以将各类型商业秘密数据上传平台,包括产品独特配方和包装等等,限制接触人群,依托实名验证、人脸比对、“短信随机验证码”技术确保限定人员本人操作。

其次

涉密人员对每条商业秘密的每一步操作都将被平台客观固定,对涉密文件的签署,通过书写痕迹,依托《电子签名法》,保障签名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有利于进一步定位泄密人员以及泄密节点。

如若

发生商业秘密泄露,公证员在经过授权之后可以调取电子数据,对违法事实进行客观固定并出具保全证据的公证书。经公证的证据在审判中具有“认定事实的效力”。由公证处出具的保全证据公证书,可以帮助企业完善证据链条,降低企业的维权成本,助力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说商业秘密公证保护平台可以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式的防护,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

以 案 释 法

何为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而如何认定“公众所知悉”“相应保密措施”“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也在2020年9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了进一步明确。商业秘密,它可以是经营活动的创意、特殊的生产工艺、特定的计算机程序,也可以是固定客户的交易习惯等等,可以说商业秘密是一家企业核心中的核心,一旦泄露会给企业带来难以估计的经济损失。

商业秘密公证保护平台

正因为商业秘密背后蕴含的巨大经济价值,而很多企业又只注重前端产品研发,而忽视后端的商业秘密防护。

基于此,南京公证处于2020年下半年开始着手开发商业秘密公证保护平台,并于2021年4月26日正式发布上线,上线以来已有71家企业注册并正在使用。该平台也在根据企业单位的用户反馈,不断迭代更新,为商业秘密工作“精准施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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