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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1日上午八点半在南漳县某超市门口,南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一声令下,针对租赁人李某超市的强制执行行动开始!
襄阳市襄阳公证处公证人员跟随人民法院执行员进入该超市,对商品、货架、电子设备、冷冻设备等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对零散物品打包、封装后进行登记,搬运工人将室内物品搬运至另一处房屋内集中存放,执行现场内多个摄像机从多个方向进行了全程监控,确保了强制腾退工作公正、公平进行。经过10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3000余平方米的超市腾退工作基本完成,人民法院执行员将房屋钥匙移交给房主。
李某租用某公司3000余平方米的门面房屋经营超市,因经营亏损,长期拖欠房租不交,被房主告上法院,法院判决租赁人违约并解除合同。判决书生效后,租赁人既不交纳房租、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出租人损失,也不腾退房屋,长期占用房屋。在执行局多次通知、催告,租赁人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南漳县人民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以维护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威严。
近年来,襄阳市襄阳公证处积极参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高新区、樊城区、襄城区、老河口市、南漳县人民法院的司法辅助工作,承担人民法院诉前调解、送达、终本案件调查、强制执行、执行款发放、执行款提存等工作,发挥公证处的法定职能和预防纠纷的作用,有效减轻人民法院诉讼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