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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襄阳市襄阳公证处成功调解一起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
案件简介
原告林某于2021年6月取得了某艺术作品的著作权,某服装店老板高某未经原告同意和授权,在其拼多多店铺中售卖女装外套时使用原告依法登记的美术作品,该外套在拼多多销量高达十余万件。
在通过保全证据公证固定收集证据后,原告将服装店老板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高某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停止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及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费用共计一万元。
调解过程
襄阳市襄阳公证处作为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公证人员胡胜胜接到此案的调解任务后,认真查看了起诉状、作品登记证书、作品展示页、证据材料,仔细梳理了案情后,立即与被告取得了联系。
被告高某听了公证人员对案件的分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表示愿意与原告进行调解,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巨大分歧。对此,公证人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多次与双方沟通,耐心为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因为疫情,原被告双方分别在浙江和黑龙江,无法组织当事人到法院调解并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于是公证人员通过高新法院的“多元调解”小程序,双方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多元调解”小程序对调解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并同步保存。
公证参与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是高新法院和襄阳公证处在知识产权领域进行的又一次全新的尝试,通过参与诉前调解,高效的化解了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提高了案件办理的质效。
小知识
著作权的作品形式包括:计算机软件、电影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口述作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著作权的作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