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福清市推行不动产权继承权公证及转移登记“一件事”联办服务机制

时间:2021-11-12 15:10:36  来源: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  点击:0

司法培训咨询网:为进一步方便市民群众办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福清市市民服务中心入驻单位关联业务“打包办”,11月9日,福清市市民服务中心牵头市公证处、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开展合作签约仪式,在福州地区首创不动产权继承权公证及转移登记联办服务机制。

今后,市民群众在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权公证及转移登记业务时,可选择前往市民服务中心的公证处窗口申请,由福清市公证处同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进行后台流转,即可实现“一口进、一口出”,同步完成不动产权继承权公证和转移登记的业务办理。

以往,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权公证和转移登记业务时,至少需前往公证部门、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两处多趟受理或领证。首先由房屋继承权所属的有关人员一同前往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待4个工作日后(不含公证调查时间),申请人再前往公证部门领取公证结果文书材料。随后,申请人可携带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的有关材料和公证书前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窗口办理房屋落宗定位、信息查询,通过现场核验房屋落宗定位无异议、无冻结、无解押后,由综合受理窗口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有关手续。最后,申请人在受理完3个工作日后前往领证窗口领取最新不动产权证。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福清市市民服务中心积极牵头市公证处、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税务局等部门,梳理办事流程、强化分工合作,让群众办事“少跑腿、少等候、降成本”。

推行不动产权继承权公证及转移登记

“一件事”联办服务机制后

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权公证和转移登记业务时,可选择福清市公证处窗口“打包”办理。福清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将靠前指导,对接申请人做好房屋权证调查、信息查询和落宗定位工作,在符合有关条件后,仅需申请人及房屋继承权关系人一同前往福清市公证处窗口一次性填好表单、递交相关材料,同步办理继承权公证和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待公证文书结果出来后,由公证处后台直接流转至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开展转移登记办理、涉税证明、制证签章等环节工作,最后再将最新的不动产权证流转至市公证处窗口统一发证,实现“一窗受理、同步申请、后台流转、一口出证”。

下一步,福清市市民服务中心将继续强化入驻部门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加强各部门间的系统融合和数据共享,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总结经验、优化流程,梳理和推行更多惠民利企“一件事”联办机制,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便捷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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