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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贯彻落实莆田市委、市政府“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工程中提出的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工作要求,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在莆田市司法局的联动协调指导下,莆田市学园公证处与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大胆改革,推出“不动产登记+公证”联办模式,实现办理简单的不动产继承公证,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切实做到改革创新更有为,业务办理更高效,努力打造“不动产登记+公证”的“莆田样本”。
“不动产登记+公证”一件事联办指当事人在公证机构申办继承公证的同时,可同步提交不动产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实现当事人申办的是公证,最终领到手的是不动产权证。
8月31日上午,赖女士来到莆田市学园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要求继承配偶赖先生遗留的房产。办理完继承公证手续后,听公证员朱丽娜介绍了“不动产登记+公证”一件事联办,赖女士立即同步提交了不动产变更登记的申请材料,无需再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结后即可直接领取不动产权证,赖女士对公证处的服务态度赞不绝口。
这是莆田市学园公证处与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税务部门协同合作下,承办的莆田市首例“不动产登记+公证”一站式服务案件。
以前,当事人在公证机构办理完继承公证手续后,凭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这直接给当事人造成不便。
“不动产登记+公证”一件事联办后,当事人可在办理继承公证的同时,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业务,并按照要求一次性提交公证资料和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公证人员将在公证办结后,将公证文书资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信息等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无误后予以登记并出具相关权证,邮寄或现场送达不动产权证。
莆田市学园公证处与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深化协同合作,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公证”一件事联办服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数据横传,优化流程、细化服务,在业务咨询和办理时,共同做到主动向当事人宣传“不动产登记+公证”一件事服务举措,主动为有意愿办理的当事人提供专业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公证服务,确保当事人“最多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