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夫妻婚姻状况公证

时间:2024-06-11 11:20:06  来源:南京市紫金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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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位当事人前来咨询,她的丈夫定居海外,计划近期前往团聚。但是,依据目的国的规定,访问配偶必须提供结婚公证或结婚证书公证,以证实双方的婚姻关系。因此,当事人向公证处询问了办理结婚公证所需的文件,以便完成后申请签证。

夫妻婚姻关系公证主要分为已婚(初婚或再婚)公证和结婚证公证两种。

申办已婚(初婚)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和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护照》原件;

2. 申请人的有效结婚证原件;

3. 如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交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申办已婚(再婚)公证则需要提交:

- 上述已婚(初婚)公证所需材料;

- 申请人原初次或多次婚姻的已失效结婚证、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终局的离婚《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 若配偶已故,还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证明。

申办结婚证公证所需材料包括:

1. 申请人和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护照》原件;

2. 申请人的有效结婚证原件;

3. 如委托代办,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小贴士:具体所需材料请以现场咨询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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