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案例丨现役军人委托公证案

时间:2021-08-16 09:28:43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XXXX年X月X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名年龄20来岁身穿迷彩服的年轻人急匆匆地来到我处办理公证业务,经询问,这位年轻人是一名现役军人,名叫谢某,是湖北人,现在我县某部队服役,家中父母为谢某购置了一套房屋,明天就要开盘选房了,但是由于部队工作性质特殊,谢某不能亲自回家办理购房手续,今天请假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的父亲代他购买房屋并办理有关购房手续,他父亲现在已驾车从湖北出发到我县来取委托书等有关手续,然后再连夜驱车赶回,好在明天楼房开盘前去购买房屋,他现在只有2个小时的请假时间来办理公证手续,晚上7点前必须回到部队,时间非常紧迫,他非常着急,请求公证处工作人员给予照顾和帮助。

了解了谢某的情况后,虽已是下班时间,公证处工作人员还是决定特事特办,加班为谢某办理公证手续。经初步审核后,发现谢某提供的材料中缺少一份部队为其出具的服役证明,考虑到往返路途不便,谢某请假时间有限,孟津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当即联系了谢某服役的部队,部队表示可以为其出具服役证明,公证人员决定当场受理并办理手续。

手续办结后,公证处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和谢某一起到其部队取回服役证明,然后,工作人员独自返回公证处为其出具了公证书,并在当晚8点左右将公证书送到谢某服役的部队门口,让谢某在其父亲到达前顺利拿到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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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服务军人军属,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让拥军爱军成为工作中的行动自觉,让“人民与军队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成为一种常态。只有这样,军民才是一家亲,国家才能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