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委托公证案
时间:2020-10-19 16:44:18 来源: 点击:0次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16日,A来到天津市河西公证处,焦急的陈述自己想要替自己的丈夫B预约办理委托书公证。A与B系夫妻关系,婚后共育有一子一女,均未成年。2015年夏天,B因为一场安全责任事故触犯了刑法,被判处了无期徒刑,现服刑于天津市监狱。
A在不久前回老家途中不慎将自己的手机丢失,故需要重新补办手机卡,但是,A一直使用的是其丈夫B名下的手机卡,根据联通公司的相关规定,必须本人前往营业厅补办或者出具公证委托书,由受托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
A得知相关规定后第一时间跑到公证处求助,希望马上出具公证书,根据监狱的规定,每名服刑人员每个月只可以跟预留的一个亲情号码电话沟通5分钟,不允许拨打其他电话,所以,当A的手机丢失且没有补办电话卡的情况下,B根本无法联系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A十分焦急,上个月的亲情电话时间已经错过,眼看这个月的亲情电话时间就要到了,相信父亲和孩子们都盼着这亲情5分钟的时间呢。
作为一名妻子更作为一名母亲的我听到A的诉求,内心最柔弱的地方被狠狠地撞击了一下,当即决定立刻沟通,马上协调,尽快安排去监狱会见。由于当事人B的特殊性,需要分别请示协调:
1、与天津市监狱狱政科沟通,询问B的具体情况是否涉及不应会见的特殊情形,如果允许会见,需要准备哪些手续,通过与狱政科沟通得知,该监狱的会见时间统一为每周五的上午,在准备工作证、执业证、会见函等一般会见手续的同时,基于B的特殊犯罪性质,还需要由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出具一份允许会见的介绍信。公证员一刻也没耽误,马上与监狱局狱政处联系,协调了开具介绍信的时间。
2、与单位领导汇报这一特殊情况,希望能在周五上午安排一位公证人员,陪同前往监狱会见B办理委托书公证。3、与联通公司客服沟通,询问具体的委托事项怎样草拟更为妥当,以确保出具的公证书真正的发挥作用。
预约会见当天,B见到公证员的第一句话就是非常感谢你们这么快就来了,原来A在上周接见的时候告知了B真实情况,B请A到公证处代为提交公证申请,希望公证处能够帮助自己和家人。B在监狱的会见室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委托书及相关的法律文件上签名、捺指印。
B表示,自己已经跟孩子失联将近两个月了,一开始不明状况,非常着急,后来妻子来接见,告知了情况才踏实下来,并催促妻子尽快补办新卡,争取赶在这个月亲情电话时间能听见孩子们的声音。B非常激动的说,虽然,我人在高墙内,但是,我依然是一位父亲,并对公证员深鞠一躬再次表示感谢,谢谢在自己如此窘迫的时候,公证处、公证员愿意不辞辛苦的伸出援手,解决他和家人的燃眉之急,并表示会积极劳动改造,争取与家人早日团聚,不辜负大家对他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