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房产怎样才能稳妥地留给亲生子女?有效遗嘱有哪些?

时间:2021-09-26 11:15:14  来源:山西晚报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前段时间,大火的电视剧《乔家的儿女》终于大结局,乔家家长“渣爹”乔祖望和保姆的黄昏恋,搅得乔家不得安宁,保姆不满足于吞掉子女给乔祖望的生活费、养老费,趁着乔祖望瘫痪在床,打起了侵占乔家老屋的主意。

好在乔祖望聪明,未和保姆领结婚证,房子最终回到乔家儿女的手中。

电视剧的结局还算圆满,但生活中有关房产继承的问题更加复杂。

很多读者对《民法典》中关于“房产继承”方面的相关规定非常关注。

“民法典对继承法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那么,是不是姨姨、舅舅、叔叔、姑姑、外甥、侄子等亲戚都拥有继承权?”

“如何才能将房产稳妥地留给自己的亲生子女?”

“怎样立遗嘱才能无争议?”

“二婚配偶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对此,山西晚报记者采访了专业律师,为读者答疑解惑——

A通过遗嘱或提前过户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获得遗产。

上述继承方式有先后顺序,如果亡者生前立下遗嘱,或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内容来继承。

反之,如果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均无效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法定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为: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继承人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此外,“姨姨、舅舅、叔叔、姑姑、外甥、侄子”等亲戚,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顺位继承,这类亲戚属于间接的代位继承人,只有当法定顺位继承人不存在时,才由代位继承人来继承。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律师戴金花表示:

“当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姨姨、舅舅、叔叔、姑姑、外甥、侄子等亲戚拥有继承的权利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因此,按照法定继承,即便是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完全继承父母的房子。

例如,父母婚后买的房,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

那么这套房产的一半份额为父亲的遗产,这一半房产的继承人为母亲、自己和兄弟姐妹以及爷爷奶奶。

也就是说即便自己是独生子女,这套房产的大部分份额是归母亲的。

此时,子女获得继承房产,需要其他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因此,如果要将房产留给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但律师提醒,在父母子女关系淡薄的情况下,父母担心子女未来不赡养自己,提前立遗嘱的方法有一定风险。

父母可以跟子女约定继承房产的条件,要求子女继承房产的前提条件是赡养自己。

戴金花说,以上是比较常见的方式,若是想要将自己的房产安全地留给自己的子女,可以在生前将房产过户到子女的名下或者生前留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

B有效遗嘱确立有说法

“在实际操作中,常会出现遗嘱被视为无效的情况。例如被继承人年老或重病,此时立下的遗嘱难免有疏漏。在执行继承时,往往就会出问题。”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专业房产律师王玉臣表示。

王玉臣称,立遗嘱必须注意几点:

首先,遗嘱的内容一定是针对被继承人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对他人的财产作处分。

比如一套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处分的只能是这套房子的一半,属于自己的部分。

如果想让遗嘱有效,最好做公证遗嘱。

在司法实践中,公证遗嘱的风险是相对最低的,最不容易推翻的。如果做不到公证遗嘱,比如房产没有产权证等问题,公证处往往是不同意做公证的。

这种情况下,建议被继承人和其子女或继承人尽量找几个见证人,可以是自己所在辖区的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的一些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对遗嘱做见证相对较为中立。

但是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民法典》生效后,公证遗嘱已不再具有优先性,即使有公证遗嘱,最终具有效力的仍然是最后一份遗嘱。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继承人都认为有“口头遗嘱”也可以办理继承。

对此,王玉臣强调,一定要立书面遗嘱。因为口头遗嘱是很难实现的,风险极高。“而且最好自己亲笔书写,最好不要打印出来只是简单签个字,这样的遗嘱同样也难以实现。

此外,立遗嘱的过程最好全程拍摄下来。这样即使将来上了法庭,也可以大大提高遗嘱的真实性。

最后就是签字了,也请被继承人务必亲笔签字,不要找人代签或者用签章。而且还要在签字上按上手印。”

C 二婚配偶享有继承权

在关于继承案件中,二婚配偶的继承纠纷居高不下。

有读者咨询:在妻子去世后,丈夫晚年找个老伴一起生活,如果此时男方先去世,二婚妻子也表示要继承男方房产。

戴金花表示,“不论是第几次婚姻,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均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配偶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有权继承房产。如果配偶不放弃权利,那么将和其亲生子女们进行财产分割继承。”

另外一位读者问:如果被继承人在和第二任丈夫领证前,去公证处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房子是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二婚丈夫还能继承女方的房产吗?

如果二婚期间房屋出现了增值情况,二婚丈夫有权利就房产增值的部分,进行继承吗?

戴金花表示,即便是夫妻双方在领证前到公证处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房子属于女方个人婚前财产。

按照法定继承,二婚丈夫依然可以继承房产,因为配偶是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如果婚后,房产加名了,那么房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二婚丈夫)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此外,遗产的分割与房产是否增值没有直接关系。

但是如果遗产涉及到家庭共有财产,那么遗产分割时,需要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才可进行继承。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配偶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继承房产的份额。

如果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需要先分出一半给配偶,剩下的才是遗产,然后根据遗产分配方式处理。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房,婚后按揭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割,然后剩下的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遗产分配方式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但是效力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要优先于遗嘱、遗赠、法定继承。

也就是说,只有当遗产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时,才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