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助力主体变更

时间:2020-11-19 14:37:36  来源:  点击:0

​​【当事人事件】

       2020年11月10日,甘X、四川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姜X一同来到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办证大厅找公证员邹丽丹咨询办理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事宜。经沟通交流,因四川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引流粉丝、粉丝合并,四川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甘X协商达成一致,甘X自愿将其所有的公众号 “X哥打板”【原公众号申请主体名称:甘X;原公众号原始ID:gh_XXXXXXX194】的相关粉丝数据内容迁移至四川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公众号“新号”【目标公众号申请主体名称:四川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众号原始ID:gh_XXXXXXXXe3ca1】。

【公证过程】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审查核实了四川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四川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姜X的法人印鉴、甘X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后予以受理。

       公证员在办理过程中对原公众号(甘X本人申请取得的公众号)和目标公众号(四川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申请取得的公众号)的申请人身份信息、主体名称、原始I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四方面关联性进行审查。甘X系个人取得的原公众号,同时也是原始公众号的扫码管理员,公证员在办证之前要求甘X先在本处的电脑上进行扫码确定登录成功进入公众号,并在现场对微信公众号平台对应的公众号设置中显示微信公众号的“名称”、“微信号”、“认证情况”、“主体信息”、“运营者”、“原始ID”等内容予以查看,并采取截屏打印的方式保存,打印的相关材料由申请人签名、捺指印、盖章确认,确保与申请人提交的主体资格材料和《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专业提示】

       根据腾讯公司《迁移申请函公证指引》规定: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是指帐号主体双方共同到公证处现场签署《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由公证处公证员对迁移函进行印鉴公证的过程。同时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八条和司法部2011年版公证书格式中第三十四式相关规定,公证员出具公证书,证明《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上申请人的签名、捺指印、印章、印鉴属实。

       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需提交的材料:1、帐号双方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2、《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3、公证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注意事项:1、请在公证前,详细检查《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上的各项信息,确保信息无误。包括公众号原始id、帐号管理者的身份证信息、主体全称及日期等(请注意区分以下信息:1和l,b和6,0和o等);2、迁移函为两页,请双方加盖骑缝章;3、如企业名称有在工商局做名称变更的,应先同步修改公众号后台主体名称后再发起迁移函公证;4、如公证后发现公证书信息有误,建议及时联系公证处核实处理。

       微信公众号迁移公证常见问题:

Q:必须在原账号主体本地进行公证吗?

A:不做要求,具备法律效力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均可接受。

Q:是否支持律师见证?

A:暂不支持律师见证。

Q:主要是对哪些内容进行公证?

A:印鉴公证。公证处对双方盖章这个事实进行公证,由公证处核实迁移双方自愿到场进行了公函盖章,公章无误。

Q:公证书有没有模版?

A:公证书由公证处出具,不需自行携带公证书模板。

Q:公证处要求出具公众号所属权的证明?

A:请提供公众号后台主体信息页面(路径:登录帐号>设置>公众号设置>主体信息)供核实。公众后后台显示的帐号主体,即为该帐号的权利人。

Q:原账号主体注销,如何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A:帐号主体注销,不同的情形要求不一样,您可以参考以下信息: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属于行政处罚,不支持迁移。

2、其他原因注销的,如果需要帐号迁移,由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字或盖章提交申请函,同时出具说明函,说明该账号的归属权问题,决议全部同意将该账号迁移至新主体。需对该说明函做公证(说明函无模板)。(1)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为全体股东;(2)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全体董事或股东大会指定的人;(3)因破产而清算的公司:人民法院指定的全体管理人(有民事裁定书列明);(4)个体户:经营人。

3、原账号主体和目标账号主体合并吸收而注销的情况,可以支持提交相关合并证明,支持迁移(无公证要求)。

4、子公司注销,要求转移至母公司的情况,提供子母公司的关系证明,提供一方的公证书,支持迁移。

5、分公司注销迁移到总公司的情况,提供关系证明,支持迁移(无公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