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公证遗嘱解了抗美援朝老兵心结

时间:2020-11-26 15:32:27  来源:  点击:0

近日,一位85岁高龄的老人,拄着拐杖不太稳当地走进南京公证处的受理室,尽管精神矍铄,却看起来心事重重。

原来,老人是一名抗美援朝老兵,正为办理遗嘱公证的事烦心。

当事人向公证员展示的纪念章

当这位老人进来后,公证员上前扶住他,坐稳。跟他打招呼,他只是笑笑,也不说话,再和他说话,他指指耳朵,原来是听不清,随即他又指指右边的耳朵,说“这边好一些”。

公证员凑近他的右耳说话,总算能听到,可以进行交流,只是沟通稍显吃力。

在沟通中,公证员了解到,老人姓黄,是南京某大学的退休职工。

1950年,年仅15岁的他作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一员,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战场上,由于距离炮弹爆炸点较近,导致耳膜内凹,从此他的听力就变得很差,他笑着感慨,“聋了70年喽。”

由于在极寒地带作战,黄老先生还患上了严重的关节炎,现在行走困难,左眼晶体被弹片刺伤,几乎失明。可是,眼前有比伤病更让他忧心的事情。

10年前,黄老先生的老伴去世了,从那时开始,他的起居都是小儿子在照顾。现在孙子因为结婚没有婚房,小儿子就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了孙子。现在,老人想把自己居住的房子给小儿子,也算对他赡养自己的补偿。

可是,老人有三个子女,现在关系都很好。他担心将来自己去世了,几个子女因为房子闹得不愉快,伤了亲情,失了和气,想到这些便难以安心。

公证员告诉黄老先生,通过订立公证遗嘱的方式,可以将自己的财产指定受益人继承,排除其他人继承。

#经过了解,黄老先生名下的这处房产虽然登记在他个人名下,但是由于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改房,属于他与老伴夫妻共有。

老伴10年前去世,遗产尚未分割,现在黄老先生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和可以继承老伴的房产份额,无法处分房产的全部。

考虑到老人不想现在办理遗产继承,分割其配偶房产份额,公证员在草拟遗嘱时,将黄老先生可处分的财产部分逐一写明。通过订立遗嘱,黄老先生可以将房产中自己的份额留给小儿子,最大限度满足自己的心愿,也是最现实最经济的处理方式。

因为公证员耐心解释和用心服务,黄老先生在领取公证书时还送来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