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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两期中我们了解到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原产地名称、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而公证是服务于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的重要法律手段,在知识产权的识别、流通和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期将继续从公证在保护商标权和著作权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证明效力方面,跟大家分享三个案例。
⑧声明公证
护航商标权转让
·案例简介
李某是“XXXX”商标的持有人,现欲将其所持有的商标转让给某公司,相关部门要求其到公证处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XX公证处经审核李某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商标权利证书材料后,受理了该声明公证,按李某的意思为其草拟声明书。
李某作为“XXXX”商标的持有人,自愿发表声明,自愿将其本人所持有的商标转让给某公司。XX公证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核实了该商标权利证书的真实性,公证员完成公证书的书写后,出具了公证书。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标、专利注册的不断增加,商标、专利、著作权使用权转让越来越普遍,公证机构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
⑨保全证据公证
让著作权保护吃下“定心丸”
·案例简介
H律师致电XX公证处称,其当事人M某是“XXX”“YYY”两幅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今发现TM网站上的店铺在销售相关作品。该销售行为涉嫌侵犯到M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现急切地需要固定证据,以便之后的诉讼提交证据。但同时也担心网站上的证据灭失,希望XX公证处能见证其操作电脑取证的过程。
针对上述情况,M某授权H律师操作计算机在XX公证处专用电脑上登录网站进行截屏取证,将取得的电子文件提交XX公证处进行保管。XX公证处公证员在审查了当事人身份资料及利害关系资料的情况下,对相关电子文件进行保存,出具了公证书,并将相关电子数据刻盘附于公证书后。M某拿到公证书后,表示吃了“定心丸”,不怕之后维权无果了。
⑩保全证据公证
助力艺术品著作权保护
·案例简介
梁某(男)为中国当代最有代表性的艺术家之一,被评为中国城雕队伍第三代代表人物之一,他所设计的雕塑作品是其所居住城市的重要形象标志。为了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梁某将自己创作的翡翠玉雕“滴翠**”捐赠给北京人民大会堂做永久珍藏。
二〇二〇年七月下旬,梁某来到XX公证处一楼咨询窗口,其表示,最近,他发现网上有人号称是“滴翠**”设计制作人的文章,侵犯了其本人的著作权,为维护其合法的权益,特申请对相关网页的现状进行保全以固定证据,便于日后诉讼使用。
了解上述情况后,在审核梁某提交的相关资料后,XX公证处立即受理了梁某申请办理的证据保全公证申请。由承办公证员对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洁性检查后,在承办公证员及XX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由梁某的委托代理人L某(男)操作公证处的计算机,对相关网页内容进行了录屏,代理人L某结束操作后,由公证人员将录屏内容刻录成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