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
近日,有企业因交易存在困境向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寻求帮助。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围绕推进交易顺利进行、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的诉求,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和专业素养,通过提存公证的方式助力企业走出困境。
案例一
A公司、B公司和C公司系某项目开发的合作方,现A公司拟退股该项目,将股权转让给B公司和C公司。因公司股权转让还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项目各方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对价给付的的顺序无法达成一致。股权转让进程一度停滞,各方均无法达到各自的目标、利益无法保障,原工作计划受到阻碍,甚至影响到项目开展。在项目各方都为此感到焦虑时,偶然了解到可以通过公证的途径解决大家的困扰,经商议后,项目各方决定向国立公证处寻求帮助。
公证员向各方询问详细情况后,从保障各方权益和推进交易顺利进行的角度出发,向项目各方提出将股权转让对价办理提存公证的建议。项目各方在仔细询问办理提存公证的相关手续和流程后,均认为办理提存公证是当下解决问题最合适的方式。交易各方随即顺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签订《提存合同》,在国立公证处办理了提存公证手续。
案例二
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开发的项目已经销售完毕,甲公司准备按约定结算后退出项目。结算金额中的其他款项已经可以计算明确,但还有一项类目有两种可能,存在一个差额。甲公司和乙公司因此对结算款的给付时间和金额产生了一些争议,在多次协商后,双方约定将其他款项先行结算给甲公司,但涉及上述差额的部分还是无法确认给付方式,项目结算无法按原约定进行,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日益加深。
在此情况下,国立公证处公证员了解到相关情况,积极对接双方,提出办理提存公证的建议。甲公司和乙公司双方代表来到国立公证处现场,面对面向公证员详细咨询办理提存公证的相关事宜,最终双方都打消疑虑,达成一致,决定将差额部分在国立公证处进行提存,不停止整个项目的结算以及退出,助力企业资金盘活,有效化解了合作双方的矛盾。
提存公证
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可以提存的标的物包括:
1、货币(含本、外币);
2、有价证券、票据、提单、仓单权利证书;
3、贵重物品;
4、担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
5、其他可以提存的标的物。
提存公证作为交易各方进行交易的纽带,能够有效推进交易进行,同时保障交易各方的权益,平衡交易各方的利益,帮助交易各方摆脱交易僵局,预防和减少交易各方的纠纷。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运用公证制度,努力疏解企业交易堵点难点,以精准服务满足企业多元化公证需求,维护经济流转秩序,积极落实“营造共建共享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的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发挥自身的公证力量。
本文作者:
国内业务一部副部长、公证员 赵俊
国内业务一部公证员助理 向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