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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台上周六播出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中,听众对继承遗嘱是否需要公证?以及如何办理继承公证等问题很关心。节目后,广播中心记者采访了市公证处的相关工作人员。
Q继承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大连市公证处副主任王治权表示,继承公证的意义在于确认继承人的法律地位,证明继承人继承权以及继承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对遗嘱进行公证具有稳定性,能够直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公证遗嘱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更强,有利于当事人取证。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是办理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Q应该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记者现场了解到,全体继承人之间如果对继承遗产事宜没有纠纷和争议,可以共同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会重点审查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原因、所留遗产的范围、种类和数量、以及继承人的范围;还会审查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遗嘱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变更或撤销的情况,以便确认其效力。全体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后,公证处出具继承公证书,继承人可持有公证书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车辆过户、股权过户和存款提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