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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A公司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张甲来到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咨询。
张甲称,A公司是一家装饰公司,前几年承包了一个酒店的装饰装修工程,但是就在前两年他们在完成了一大部分装饰工程后,发包方一直不付款,这就导致了他们的工程一直处于僵持状态。
现在这个工程已经搁置了两年了。加上疫情,A公司已经承受不住这种工程款的拖欠了,为了维护权益,A公司准备固定证据,将已经做过完成的工程项目部分进行固定证据,以便后续谈判或者法院诉讼维权使用。
公证过程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审查核实了张甲提供的相关装修工程施工合同,A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公证员建议张甲对工程项目的装修现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张甲采纳了建议。
两名公证员随同张甲立即出发前往工程项目所在地,整个酒店共3层楼,房间数共计200间左右,公证员对装修现状进行了拍照、摄像,历经数小时的工作后,整个保全工作顺利结束。
次日,公证员出具了现状保全证据公证书。
公证员提示
伴随依法治国观念的深入,大家都逐渐明白在诉讼或者纠纷的解决过程中,证据是决定性因素,越来越多地通过保全证据公证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
保全证据公证可以有效地防止证据的灭失,为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及时解决纠纷和诉讼提供可靠的依据,对于息讼止纷,保护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