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我和老公签订了夫妻“忠诚协议”,真的能给我暖暖安全感吗?

时间:2021-11-19 09:25:43  来源:南海公证  点击:0

司法培训咨询网:“唔好信佢啊!”这些对于家庭暴力的“劝导”,是否有些耳熟?小编要指出的是,家庭暴力≠家务事,家庭暴力是人性之恶、家庭之痛,也是社会之患、文明之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近年来,“家暴”二字常常见诸于新闻,如大众所熟知的李某家暴案、蒋某夫家暴事件、博主宇某家暴事件等等,画面往往令人触目惊心。

虽然这些新闻存在于网络上,但家暴,也许就在你的身边。

家暴,对没有经历过的人,可能只是一个表达了不公、痛苦和难过的词语。

但对经历过家暴的女性来说,家暴,代表的是自己悲惨的一生。

有些精明的女人在结婚前为了避免发生上述所讲的“不幸事件”,就想到了先签一份《协议书》。

这类协议书中最常见的内容除了约定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外,就是承诺如果对方有家暴行为,就“净身出户”。

签订协议让我觉得有安全感,但这份协议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认为,夫妻之间签订的净身出户的协议只要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就是具有法律效力,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如何证明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这就建议夫妻双方到公证处,对夫妻协议进行公证,并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签署该协议。向家暴说“不”!

因此,当不幸发生家庭暴力时,除了第一时间保护好自己外,还有很重要的事就是搜集证据!

但受害人在被伤害、殴打的过程中也太难固定证据了吧?

确实,这个被家暴的直接证据在搜集过程中的确存在难度,但我们可以搜集一些辅证。

微信或短信的聊天记录。保留好关于家暴者承认施暴行为的聊天记录,并及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机构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将双方的聊天记录保存下来,日后可作为家暴的证据;

证人证言。受害人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对愿意作证的知情人士的证人证言做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处对知情人士的证言通过录像、书写等形式保存下来,同时避免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尴尬;

报警记录、医院验伤报告等等,都可以成为保护被家暴者的有力证据。

记住!家暴和出轨一样,有一次就会有无数次!

今天,以及以后,希望更多人可以远离悲剧,

向家暴说“不”!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每一个弱势群体,保护每一个值得被尊重的独立个体。

南小证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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