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民法典》微案例:公证遗嘱失去优先效力,立多份遗嘱到底以哪份为准?

时间:2022-02-23 10:07:03  来源: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点击:0

司法培训咨询网:王爷爷多年前曾在公证机构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指定名下的一处房屋在自己去世后由两个儿子平均分割继承。近几年,王爷爷因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一直与小儿子共同生活,由小儿子精心照顾日常起居。

近日,王爷爷想重新订立遗嘱,对名下房屋重新分配。王爷爷觉得自己之前订立的遗嘱是公证遗嘱,要想新订立的遗嘱有效,应该是需要再订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才行。但王爷爷行动不便,无法去公证机构订立新的公证遗嘱。为此,王爷爷很苦恼。

:法官,大儿子对我不好,我不想把房子分给他了,现在我还能重新订立遗嘱吗?

:大爷您放心,这种情况您是可以重新立一份遗嘱的。

法官普法

其实,王爷爷的苦恼是源于原《继承法》第20条第3款关于“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规定。但,王爷爷现在不必苦恼了。因为,现行的《民法典》已经删除了原《继承法》的上述规定。《民法典》第1142条第3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按照《民法典》的这一规定,王爷爷可以自由的采取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或者口头任意一种形式的遗嘱来撤销或变更自己已经订立的公证遗嘱,而非必须订立新的公证遗嘱。《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将遗嘱效力的决定权回归于立遗嘱人,以遗嘱订立的时间先后来判断遗嘱效力,有利于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的实现。

e3edbdf46c374948b167e79add6ad1a8

栏目列表

相关内容

-公证-延时服务提效能 暖心公证解民忧

-公证-锦旗背后的故事 | 继承关系虽复杂 公证服务“不复杂”

-公证-中法公证业务交流会在沪顺利举行|上海市公证协会与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联合签署合作意向备忘录

-公证-铜梁公证处高效化解特殊继承权纠纷获群众点赞

-公证-公证故事|高墙内外,一份公证书,两处安心人

-公证-首宗!全省首单商业秘密质押融资落地 泉城公证处护航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证-赋能提质!阜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管理平台公证业务系统培训圆满落幕

-公证-新城区公证处“公证大课堂”第二期开讲→聚焦执业风险防控 筑牢公证质量防线

-公证-红墙先锋大讲堂 | 公证知识进机关 法治赋能促履职

-涉外法律-云南省助力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涉外法律服务老挝专场活动成功举办

热点内容

-公证-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定性为非法人组织...

-司法鉴定-法定“四大类”鉴定之外还能不...

-公证-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在职工去世...

-公证-银行保管箱遗物,如何继承?

-公证-“抖音”遭遇诽谤,保全证据公证来...

-公证-《底线》闺蜜男友杀人案:社会、公...

-公证-@港澳台同胞,你要的无犯罪记录公...

-公证-支付宝、微信账户余额如何办理继承...

-公证-今年起,夫妻对这类房产约定,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