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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树立维权意识 保全证据公证防患未然
保全证据 依法维权
每年的“双十一”,都是网络促销日,许多网络商家、运营商搞促销活动。今年,不少电商平台推出新的保价政策,不同平台和商家的保价规定复杂繁多,一不小心可能被套路。为此,北方公证处建议消费者提前明确商品保价时间、保价方式、价格范围等规定细则,并及时留存咨询商家和平台客服的聊天记录、广告宣传页面截图等证据,一旦在购物中与商家产生纠纷,及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依法维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的普及,网络购物量明显增长,保全证据公证也随之大幅递增。据北方公证处近三年统计,保全证据类公证接近4000件,其中,网上保全证据公证件数达2000余件,占到此类公证件数一半以上。
保全证据公证
据以往经验,“双十一”过后,网购纠纷大幅升高。北方公证处提醒广大消费者,除防范上述促销套路外,如发现网购过程中出现假冒产品或是侵权商品、商品质量问题、收到商品与描述情况不符等问题,应及时与商家进行交涉,向该电商平台的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为日后提起诉讼,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保留好与商家的聊天记录、通讯记录、支付凭证甚至是短信等交易有关的信息,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证知识科普
保全证据公证小知识科普
01什么是保全证据公证?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保全证据公证能够有效防止证据灭失,使当事人的权利有证据保障,公证机构成为司法助手,支持民事诉讼高效运行。
02保全证据公证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1) 互联网实时电子证据的保全;
(2) 对当事人购买涉嫌侵权物品的行为的保全;
(3) 对当事人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发送数据电文等方式送达文书的行为和过程的保全;
(4) 采取现场勘验的方式对有关物体或空间的现状的保全;
(5) 对证人提供有关证词的行为的保全;
(6) 对当事人就物品的品名、数量进行清点的保全;
(7) 对通话录音、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的保全;
(8) 对公示、公告内容及过程现状的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