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无法回国亲自办理事务 远程视频公证来帮忙

时间:2022-11-17 16:50:24  来源:南方公证在线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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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案例:

 张先生的父亲生前在公证处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将国内的房屋留给张先生继承,但张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一直在澳大利亚生活,现父亲国内的房屋拟加装电梯,需要产权人同意,因此办理继承公证确定新产权人这件事迫在眉睫,但因为疫情原因张先生无法回国办理,那要怎么办呢?

无法回国亲自办理事务  远程视频公证来帮忙

案由分析:

 近年来,由于疫情原因,旅居海外的我国公民无法亲自回国办理相关手续,但又存在比较紧急需要办理该事务的情况,而远程视频委托公证则能充分满足旅居海外的我国公民公证服务需求。但在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当事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应当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

2.当事人在外交部试点馆所在国长期居住(指已在所在国连续停留达180天,或已获得所在国永久、长期居留身份证件,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的情形);

3.当事人不需要其他人员提供语言或行为辅助,能够直接与公证员交流;

4.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系驻外使领馆不具备办理条件;

5.公证书原则上在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使用。

实务解决:

[委托继承公证(远程视频办理)]

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是广东省五家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公证机构之一,张先生在与公证处公证人员联系说明情况后,公证人员与悉尼领事馆联系并商定好办理时间,在约定的办理时间,张先生前往悉尼领事馆,张先生的女儿来到南方公证处,通过海外远程视频的方式办理一份处理继承事务的委托公证,张先生的女儿凭借此公证书帮张先生办理好了继承手续,并且将房屋过户顺利登记在了张先生名下,张先生再通过海外远程视频的方式再办一份委托处理加装电梯事项的公证,就顺利将这件事解决了。

相关法规依据: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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